君之丧,子、大、公子、众士皆三日食。子、大夫、公子粥,纳财,朝一溢米莫一溢米,食之无算士疏食水饮,食之无;夫人世妇诸妻皆疏水饮,食之无算。大之丧,主人室老子姓食粥;众士疏食水饮妻妾疏食水饮。士亦之。既葬,主人疏食饮,不食菜果;妇人如之。君大夫士一也练而食菜果,祥而食。食粥于盛不盥,食篹者盥。食菜以酰酱始食肉者先食干肉,饮酒者先饮醴酒。期丧,三不食;食:疏水饮,不食菜果,三既葬,食肉饮酒。期丧,不食肉,不饮酒父在为母,为妻。九之丧,食饮犹期之丧,食肉饮酒,不与人之。五月三月之丧,不食再不食可也。比,食肉饮酒,不与人之。叔母、世母、故、宗子食肉饮酒。不食粥,羹之以菜可也有疾,食肉饮酒可也五十不成丧,七十唯麻在身。既葬,若君之则食之;大夫父之食之则食之矣。不辟肉,若有酒醴则辞
父母之丧,既虞哭,柱楣翦屏,芐翦纳;期而小祥,居垩,寝有席;又期而大,居复寝;中月而禫禫而床
曾子问曰:“大功之丧可以与于馈奠之事乎?”孔曰:“岂大功耳!自斩衰以皆可,礼也。”曾子曰:“以轻服而重相为乎?”孔子:“非此之谓也。天子、诸之丧,斩衰者奠;大夫,齐者奠;士则朋友奠;不足,取于大功以下者;不足,则之。”曾子问曰:“小功可与于祭乎?”孔子曰:“何小功耳!自斩衰以下与祭,也。”曾子曰:“不以轻丧重祭乎?”孔子曰:“天子诸侯之丧祭也,不斩衰者不祭;大夫,齐衰者与祭;士祭不足,则取于兄弟大功以者。”曾子问曰:“相识,丧服可以与于祭乎?”孔子:“缌不祭,又何助于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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