子柳之母,子硕请具。柳曰:“何以?”子硕曰:请粥庶弟之母”子柳曰:“之何其粥人之以葬其母也?可。”既葬,硕欲以赙布之具祭器。子柳:“不可,吾之也:君子不于丧。请班诸弟之贫者。”子曰:“谋人军师,败则死;谋人之邦邑危则亡之。”叔文子升于瑕,蘧伯玉从。子曰:“乐哉丘也,死则我葬焉。”蘧伯曰:“吾子乐,则瑗请前。
三年之丧何也?曰:称情而文,因以饰群,别亲疏贵践之节而不可损益也。故曰:无易之道。创巨者其日久,痛甚者其愈迟三年者,称情而立文,所以为至极也。斩衰苴杖,居倚庐,食粥寝苫枕块,所以为至痛饰也。三之丧,二十五月而毕;哀痛未尽思慕未忘,然而服以是断之者,不送死者有已,复生有节哉?凡天地之间者,有血气之属必有知有知之属莫不知爱其类;今是大兽,则失丧其群匹,越月逾时焉则必反巡,过其故乡,翔回焉,号焉,蹢躅焉,踟蹰焉,然后乃去之;小者至于燕雀,犹有啁顷焉,然后乃能去之;故有血气属者,莫知于人,故人于其亲也至死不穷。将由夫患邪淫之人与则彼朝死而夕忘之,然而从之,是曾鸟兽之不若也,夫焉能相与居而不乱乎?将由夫修饰之君子,则三年之丧,二十五月而毕,驷之过隙,然而遂之,则是无穷。故先王焉为之立中制节,壹使以成文理,则释之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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