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未成年人的证词

未成年人的证词

作者:哀景胜

类别:其他

状态:连载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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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后更新:2024-05-27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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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是月也,有司修法制,囹圄,具桎梏禁止奸,慎罪,务搏执。命瞻伤,察创,折,审断。决讼,必端平。有罪,严断刑天地始肃,不以赢

  人有相羊祜父墓,後應出受君。祜惡其言,遂掘斷墓後,以其勢。相者立視之曰:“猶應出臂三公。”俄而祜墜馬折臂,位至公

  郗太傅在口,遣門生與丞相書,求女。丞相語郗信“君往東廂,意選之。”門歸,白郗曰:王家諸郎,亦可嘉,聞來覓,鹹自矜持。有壹郎,在床坦腹臥,如不。”郗公雲:正此好!”訪,乃是逸少,嫁女與焉



简介:

  何次道、季堅二人並為輔。成帝初崩於時嗣君未定何欲立嗣子,及朝議以外寇強,嗣子沖幼乃立康帝。康登阼,會群臣謂何曰:“朕所以承大業,誰之議?”何曰:“陛下龍,此是庾冰之,非臣之力。時用微臣之議今不睹盛明之。”帝有慚色

  康僧淵目深而鼻高,王相每調之。僧淵曰:“鼻者之山,目者面之淵。山不高不靈,淵不深則不清。

  宋襄公葬其夫,酰醢百瓮。曾子:“既曰明器矣,又实之。”孟献子丧,司徒旅归四布夫子曰:“可也。读赗,曾子曰:“古也,是再告也。成子高寝疾,庆遗,请曰:“子之病矣,如至乎大病,如之何?”子高曰“吾闻之也:生有于人,死不害于人吾纵生无益于人,可以死害于人乎哉我死,则择不食之而葬我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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