卒哭而讳。王父母兄弟世父叔父,姑姊妹。子与父讳。母之讳,宫中讳。妻之,不举诸其侧;与从祖昆弟名则讳。以丧冠者,虽三年丧,可也。既冠于次,入哭,三者三,乃出。大功之末可以冠子,可以嫁子。父,功之末,可以冠子,可以嫁,可以取妇。己虽小功,既哭,可以冠,取妻;下殇之功,则不可。凡弁绖,其衰袂
庾園客詣孫監,值行,齊莊在外,尚幼,而有神意庾試之曰:“孫安國何在?即答曰:“庾稚恭家。”庾笑曰:“諸孫大盛,有兒如!”又答曰:“未若諸庾之翼。”還,語人曰:“我故,得重喚奴父名。
庾太尉洛下,問訊郎。中郎留雲:“諸人來。”尋溫甫、劉王喬裴叔則俱至酬酢終日。公猶憶劉、之才俊,元之清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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