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碧落沧澜

碧落沧澜

作者:德丁未

类别:历史

状态:连载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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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后更新:2024-05-1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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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郊之也,丧者敢哭,凶者不敢入门,敬之也。祭之,君牵牲穆答君,大夫序从既入庙门丽于碑,大夫袒,毛牛尚耳鸾刀以刲取膟菺,退。爓祭祭腥而退敬之至也郊之祭,报天而主,配以月夏后氏祭闇,殷人其阳,周祭日,以及闇。祭于坛,祭于坎,以幽明,以上下。祭于东,祭于西,以外内,以其位。日于东,月于西。阴长短,终相巡,以天下之和天下之礼致反始也致鬼神也致和用也致义也,让也。致始,以厚本也;致神,以尊也;致物,以立民也。致义则上下不逆矣。致,以去争。合此五,以治天之礼也,有奇邪,不治者则矣

  子曰:“回之人也,择乎中庸,一善,则拳拳服膺失之矣。



简介:

  君之丧:三日,、夫人杖,五日既殡授大夫世妇杖。子、夫寝门之外杖,寝门内辑之;夫人世妇在次则杖,即位则使人之。子有王命则去杖国君之命则辑杖,听有事于尸则去杖。大于君所则辑杖,于大所则杖。大夫之丧:日之朝既殡,主人主室老皆杖。大夫有君则去杖,大夫之命则杖;内子为夫人之命杖,为世妇之命授人。士之丧:二日而殡三日而朝,主人杖,人皆杖。于君命夫人命如大夫,于大夫世之命如大夫。子皆杖不以即位。大夫士哭则杖,哭柩则辑杖。杖者,断而弃之于隐。

  庾子嵩讀莊子,開卷壹尺便放去,曰:“了不異人意。

  王为群立社,曰大。王自为立,曰王社。侯为百姓立,曰国社。侯自立社,侯社。大夫下,成群立曰置社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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