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礼》曰:「君子抱孙不抱。」此言孙可以为王父尸,子不以为父尸。为君尸者,大夫士见,则下之。君知所以为尸者,则下之,尸必式。乘必以几
山公與嵇、阮壹面,若金蘭。山妻韓氏,覺公二人異於常交,問公。公:“我當年可以為友者,此二生耳!”妻曰:“負之妻亦親觀狐、趙,意欲之,可乎?”他日,二人,妻勸公止之宿,具酒肉夜穿墉以視之,達旦忘反公入曰:“二人何如?”曰:“君才致殊不如,正以識度相友耳。”公曰:伊輩亦常以我度為勝。
唯天至诚,为尽其性;尽其性,能尽人之;能尽人性,则能物之性;尽物之性则可以赞地之化育可以赞天之化育,可以与天参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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